先說這不是深夜小作文,只是我話比較多。
從小被古典樂困住,家裡流行唱片屈指可數。直到13歲有一天意外的早起,打開MTV臺,播著Oasis的Masterplan。那時心想:「哇!原來世界上有這種音樂!」然後就一股腦掉進去樂團的世界裡。
那時資訊還不發達(其實應該只是家裡不太讓我用電腦),每個月我翻爛新出刊的(現已收刊多年的)Elvis雜誌,憑著樂評給我的想像,記下想聽的,等下個月發那只足夠買一張的零用錢再跑去唱片行,手心是肉手背是肉的糾結買下一張CD。那時音樂對我好近又好遙遠。(生活在網路世代的朋友可以想像一下那年代(大概你爸媽的年代(我那年代還聽錄音帶)
總之,不知不覺,我對英國的樂團有無法掩蓋的偏好,Radiohead, The Smiths, Blur, Oasis, Pulp , Suede......etc. (下略五百字)
插播:給大家科普一下,我們常講的英搖(Brit-Pop)是泛指八九零年代在英國流行的樂風,字義上Brit-Pop裡面就有個”POP”,這是一種樂風,不是所有英國的樂團都是Brit-Pop(a.k.a.英搖),因此,Radiohead不是英搖!Radiohead不是英搖!Radiohead不是英搖!(很重要所以要說三次!
插播結束。
前陣子遇到一個大我一些歲數的朋友,我們偶像都是Blur,喜歡看Gallagher兄弟的嘴砲,同樣不喜歡現在的Coldplay,我們如數家珍 。然後我突然發現,原來我奉為圭臬,現在做的音樂,現今竟然那麼小眾,幾乎沒什麼年輕人在聽,因為遇見每個跟我有同樣喜好的,大多大我十歲左右,然後仔細回想,跟我相同音樂嗜好的人其實這輩子還真的沒太多。
我並不覺得喜歡一種樂風讓我視線狹窄,我其實什麼都聽(Rapper Lumi),只是在我音樂人格養成的階段,受這個樂風影響如此巨大,他是撼動我生命的,也就影響了我現在的音樂風格,只是我沒意識到現在人都不聽了,十幾歲少女少男,玩音樂不是先買吉他,而是先買電腦了。
曾經小樹老師寫過一篇我專輯的樂評:「英搖一度是台灣獨立圈文青三搖之一(英搖民謠後搖)......潮流遂逐漸隱去,此刻聽到許含光竟然特別叫人懷念.......大有久違的接班人之勢.......。」
一開始看到我超開心,覺得自己做出味道了,離偶像、夢想更靠近了一些,但最近想想,啊,原來我是退流行的人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。來錄節目才發現,我是唯一一個還在彈電吉他的人(Gibson都破產了)。
廢話說完了(也太長(大家辛苦了),這禮拜六播的,唱的是我跟張洢豪合寫的新歌,期待一下,會有不一樣的許含光。
只是每次電吉他插上音箱,我都覺得完成了兒時的夢一樣,現在想想有點難過,但無論如何,其實真的很開心。
禮拜六見。
Lumi